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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 44,2861,324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71,075股)的股本总额 433,990,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军工业务和食糖贸易,未发生重大变化。

(1)军工业务

①弹药零部件业务

公司弹药零部件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沈阳含能承担。

沈阳含能主要承担各种规格钨合金预制破片的研发及制造,产品系列涵盖钨柱、钨环、钨球等,特性为高密度、抗拉强度大、弹性模量高、热膨胀系数低以及良好的导热性、导电性等,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领域,为海、陆、空、火箭、战略支援等多部队装备的炮弹、火箭弹及导弹产品进行配套。

沈阳含能拥有军工相关资质,同时是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在钨合金预制破片领域具有相对稳定的竞争地位,产品性能良好,获得军方认可,已与多家兵工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部分常规炮弹及新型火箭弹预制破片的主要供应商。

②电源及相关产品业务

公司电源及相关产品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升华电源和四川甘华承担。

升华电源专业从事高效率、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电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与服务,已经建成了可靠性高、质量稳定、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泛、规格品种齐全的电源产品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靠优质的电源全面解决方案。升华电源生产的电源属于“电源变换器”,其作用是完成不同制式电能间的转换。当电子设备对于电压及电流提出各种各样的特殊要求而供电环境不能满足其多样化需求时,需要通过电源变换器把可获取的电能制式转换为电子设备需要的制式。升华电源以模块电源系统和定制电源系统两大类产品,主要服务于机载、舰载、弹载等多种武器平台,主要客户涵盖国内知名军工企业、军工科研院所、军工厂等。

升华电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各项军工资质齐全,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已完成多类电源产品的系列化研制,部分产品性能指标达到了国际一流企业的技术水平。升华电源依靠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形成相应的品牌优势,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四川甘华主要从事电力设备、蓄电池、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研发、销售业务,目前致力于电源相关产品及前瞻电源技术的研发、推广及应用。

(2)食糖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食糖的贸易,销售区域以华南地区为主。

食糖是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原料,目前国内制糖以甘蔗和甜菜为主要原料,蔗糖是我国国内食糖的主要来源,糖料蔗主产区位于广西、云南、广东等南方省份,甜菜主产区位于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地区。近几年,我司在食糖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口碑,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主要经营区域涵盖广东、广西、福建、山东等省,“一级糖”、“优级糖”、“精制糖”等丰富的食糖种类满足了客户对不同质量等级的需求。随着食糖进口政策的明晰,新冠疫情的缓解和市场信心的逐步恢复,我司在稳固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将有计划的开拓河南、湖南、湖北等地的食糖消费市场,利用资金实力与区位优势,打造以沿海地区为主,中、南部地区为辅的食糖销售网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国际经济大幅放缓的大背景下,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对外坚持以深耕军工产业发展为核心,持续进行产业布局;对内深化企业管理,加强企业融合,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土地出让工作,同时建立多渠道、多模式的食糖贸易方式,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司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1)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5.15亿元,其中军工板块营业收入2.8亿元,食糖贸易营业收入2.2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1亿元。

(2)主要工作进展

①加强内部融合,推动业务发展

2020年,公司加强内部融合,持之以恒做好疫情防控,精准施策复工复产,同时不断加强核心技术创新,深入推进成本控制、提质增效,圆满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了年度业绩承诺,整体经营态势良好。本年度,升华电源被认定为四川省技术企业中心;沈阳含能被认证为辽宁省首批新型创新主体“瞪羚企业”。

②变更公司名称,打造全新形象

公司成立初始,主要以甘蔗综合利用来开展制糖、造纸及生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在梳理调整后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主营业务为军工业务和食糖贸易,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2020年11月,完成了公司名称由“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广东甘化”变更为“甘化科工”的相关工作。使公司名称与主营业务更加匹配,有利于打造公司全新的市场形象。

③实施战略投资,参股锴威特半导体

公司自2018年转型以来,军用电源已经成为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持续做精做强军工电源板块业务,2020年9月及10月,在以自有资金收购锴威特半导体股权及对其增资后,公司共持有其20.06%股权。通过对锴威特半导体实施战略投资,有望对公司电源板块的技术、研发工作产生积极的协同效应,将加快公司核心器件国产化步伐,有效提升产品竞争力。

④完成土地出让,获取发展资金

2020年,公司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土地的出让工作,在新冠疫情爆发及江门市土地出让政策改变的不利情况下,积极与市政府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顺利完成248亩“三旧”改造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预计获得土地分成款约9.6亿元,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⑤启动股份回购、完善激励体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决定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871,0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67,814.05万元,较上年增加590.73%,主要原因是本期转让“三旧”改造土地。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详见(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②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7,226,825.01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子公司江门甘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期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法定代表人:施永晨

广东甘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5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克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3、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考核发放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施永晨、冯骏回避表决。

7、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把“聚焦”和“突破”作为关键词贯穿到年度各项工作环节,在把握新机遇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聚焦核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巩固既有优势,实现发展品质的新突破;同时加强各级管理团队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挖掘自身优势,努力提升经营效益。

8、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9、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施永晨回避表决。

10、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1、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6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核销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上述资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5、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甘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4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甘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甘华”)为满足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 2021年度将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锴威特”)进行采购商品、委托开发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2020 年度,四川甘华与锴威特签订了512万元的委托芯片开发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为 0万元。

2、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施永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董事,公司与锴威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施永晨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施永晨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锴威特的基本情况如下:

2、锴威特历史沿革及经营情况

2015年1月,苏州锴威特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6月,锴威特进行第一次增资;2019年1月,锴威特进行第二次增资。2019年7月,锴威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及10月,本公司通过受让锴威特部分老股及认购锴威特第三次增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成为锴威特第三大股东。锴威特主营智能功率半导体器件与集成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三年来,该公司经营发展趋势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锴威特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166.1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73.23万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8,245.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491.55万元。(锴威特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1]002938号审计报告。)

根据锴威特的财务状况判断,其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次交易不会给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亦不受影响。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施永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司景喆先生为锴威特董事,因此锴威特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核查,锴威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委托开发。

关联交易金额:全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四、上一年度与锴威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0 年度,四川甘华与锴威特签订了512万元的委托芯片开发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为 0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四川甘华与锴威特的业务往来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定价,并签订合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合同。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甘华电源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模块电源领域的业务拓展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甘华电源经营业务范围,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通过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一步了解后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甘华电源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在模块电源领域的业务拓展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4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140,487.4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78,140,487.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3,046,258.02 元,提取盈余公积42,083,983.7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13,010,245.65 元。

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8,896,251.2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08,896,251.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8,056,413.58元,提取盈余公积42,083,983.7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755,853.93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 44,2861,324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71,075股)的股本总额 433,990,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6,798,04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是在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计划顺利实施和未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兼顾全体股东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3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核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资产核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产核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近期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决定对部分历史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金额共计16,854,783.8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36项,金额共计11,093,889.85元。

2、其他应收款4项,金额共计5,760,893.98元。

本次核销坏账的主要原因是该等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倒闭、债务人营业执照已吊销或注销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大的影响。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资产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核销的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上述资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资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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