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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湘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84,310,4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1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8,189,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6,120,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3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333,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3,9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439,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40%。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章程》修订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270,1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8%;

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293,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78%;

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5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候选人:选举谢树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4.候选人:选举毕元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0,229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郑玉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0,231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黄利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候选人:选举刘润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6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3.03.候选人:选举彭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210,230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叶湘武先生、郑玉群先生、谢树青先生、毕元女士、黄利萍女士、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4、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滕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73,186,817股,表决结果为当选。

4.02.候选人:选举胡雄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2021年1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峰先生(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相同。滕小青先生、胡雄文先生与张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徐莹律师、郦苗苗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经该所负责人朱小辉确认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附个人简历:

张峰先生,199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公司投资部投资主管、职工监事。

截止2021年1月26日,张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在其他外部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张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4: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郑玉群先生、谢树青先生,独立董事黄利萍女士、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叶湘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叶湘武(主任)、郑玉群、毕元

(2)审计委员会

黄利萍(主任)、彭龙、毕元

(3)提名委员会

彭龙(主任)、刘润辉、谢树青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润辉(主任)、黄利萍、毕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湘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毕元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21-66876520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景峰医药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190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叶湘武先生,1952年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硕士。历任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Sungen Pharma, LLC 董事长,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景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

截止2021年1月26日,叶湘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6,129,98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叶湘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叶湘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毕元女士,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合作部和办公厅高级主管,并派遣至联合国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工作,负责国际能源项目和融资。2016年,毕元女士加入济峰资本,专注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诊断和医学领域的投资;曾任职于境外家族办公室投资经理,负责境内外投资业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部长;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董事,贵州盛景美亚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普德康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Sungen Pharma,LLC董事。

截止2021年1月26日,毕元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4,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毕元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毕元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黄华先生,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上海绿谷制药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截止2021年1月26日,黄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黄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陈敏女士,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事务专员、董秘助理、主任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2021年1月26日,陈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陈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下午5: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滕小青先生、胡雄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推选滕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八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日止。其简历如下:

滕小青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债权管理部科长、副处长、项目经理;投资管理部处长助理、高级副经理;资产经营二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现任湖南天一长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2021年1月26日,滕小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监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除前述任职情况外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滕小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滕小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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